球员租借是不是不重用?
国内足坛普遍存在"重金外租"现象,指的是将队中本土球员以较高的价格高价租借到其他俱乐部,该方式最早在20世纪初国外球队惯用模式,但是由于国外转会制度和国内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在实际运用中存在较大的差别,而且在近几年这种被诟病的模式越来越多。
在2020赛季中超转会期内,上海海港的国脚吕文君以500万的租借费加盟武汉卓尔,成为迄今为止本土球员最高身价。而这样的情况在本赛季也有发生,上海海港在2021赛季以550万的租借费将石柯外租至上海申花。在这些昂贵的租借费之后,其实各俱乐部之间都是以"借款形式",将资金转移给球员所属的俱乐部。例如石柯的实际东家就是海港,并且薪资也是海港支付,申花以租借的形式引进石柯,其中支付的550万其实是工资的差额部分。
而以上海海港为首,包括广州恒大在内的足坛豪门都有这样的操作,在租借球员的同时将球员的大部分工资埋单,并以借支形式支付给球员原东家。而在近两年中超施行限薪令之后,各俱乐部的主力球员薪资都会出现大幅度"跳水",因此通过高额租借费来平衡球员与俱乐部的损失成为最佳的选择。
在这样的情况下,大部分国内球员前往其他球队"留洋"都是以租借的形式,即使像石柯和吕文君的薪资在母队都达到了A类球员,也不会存在无法继续拿满薪资的问题。此外,还存在一种比较黑暗的情况,某些外援的工资无法发放,因此俱乐部会用租借本土球员的费用进行平衡,来填补外援的薪资差额,以此保证外援的留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