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销售彩票数额如何确定?
对于国家工作人员为非法销售彩票的行为提供帮助的,以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等罪定罪处罚。
对于犯罪数额的确定,实践中理解有分歧,主要有以下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构成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数额为帮助非法销售彩票者所获得的全部非法利益,包括假票款、中介费和手续费等。第二种观点认为,构成贪污罪、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数额应为帮助非法销售彩票者从假票款、中介费和手续费中已经提取和约定的数额。
我们同意第一种观点,主要考虑:帮助非法销售彩票者从事虚假兑奖,或者帮助联系购买者,这些帮助行为属于为从事非法销售彩票的行为提供帮助、创造条件,属于在非法销售彩票犯罪中实施帮助行为,就其帮助行为而言没有超出故意内容,对于因此所获得的假票款、中介费和手续费,与所实施的帮助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因此属于其帮助非法销售彩票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