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转会窗口谁来规定?
从2010-11赛季开始,国际足联将规定的转会期改为冬歇期和夏歇期两阶段进行,但夏季的转会窗依然保持开放至联赛结束后的两周,而冬季则只开放一个月的时间[9] 各国足协拥有对本国转会期的最终解释权,因此存在很多不同的情况,例如英超、西甲和意甲都是整个赛季开放,日职联则是以一个自然年为一个周期(即4月~3月的赛季为一个周期),德甲则是两个赛季共三个自然年的周期。
在转会窗关闭期间禁止球员交易和注册是普遍的规定,然而对于“允许租借”的规定却不尽相同——英国和大部分欧洲国家均认可租借这一形式的交易,而日本则不允许。至于“注册”的定义,各个国家的定义也存在一些微小的差别 —— 在英格兰注册通常指为某队出战正式比赛;而在意大利,即使没有参加任何比赛,球员也必须在转会期内完成注册手续。
部分国家还规定了俱乐部禁止引进外援或限制外籍球员的比例等,其中尤以东亚及南美地区较为常见。
除了上述情况外,还有一些比较特别的做法: 西班牙在2006年时对转会期作出过调整,当时是将此前开放的转会期提前了一个月到5月到6月之间(这个时期正值欧冠赛事),同时也将冬季转会窗延长到了1月底,从而使得各队可以在欧冠赛事开始前解决球队的人员变动。
同样受到欧冠赛程影响的还有荷兰,因为欧冠小组赛的抽签仪式一般在8月初举行,而荷兰的季前赛往往从7月中旬开始。出于这方面的考虑,阿贾克斯曾于1995年将冬歇期的时限缩短到仅仅十几天,而后于1999年才恢复夏季和冬季两阶段转会期的制度。
2015/16赛季的新规定: 时间 内容 春季转会期 2月份 1月份最后一周至2月8日为第一阶段;2月8日至3月1日为第二阶段。 秋季转会期 8月份 8月至9月上旬为第一阶段;9月中旬至9月末为第二阶段。 注:1.每阶段的首日即为周一,且若逢周末则顺延至下周一; 2.本条款仅适用于职业队(包括成年队和青年队),业余队伍不受此限 以上来自 国际足联章程节选 第三章 第九条 球员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