乒乓球混双可以跨国吗?

叶铄叶铄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这个问题问得有点意思,先引用一段百科知识 混双比赛,一般是指由两个选手组成一个队,进行组合型双人比赛的体育项目。此项目起源于英国,最早采用混合双打的形式是1992年的西班牙奥运会上。在网球项目中引入混合双打,是为了平衡奥运会网球队阵容,以保证每个参赛国都有机会能在赛场上出现本国的女性运动员。

而乒羽运动中的混合双打则是从上世纪70年代才开始出现的。1986年,在国际乒联举办的第4届世界杯羽毛球赛中,混双被列为正式比赛项目;1995年,在香港举行的第13届世界乒乓球锦标赛上,首次举行了混合双打冠军争夺战。 目前,在世界各大小比赛中,基本都有混双这个项目,可见这个项目的重要性。

回到问题,根据目前国际乒联的规则,是不允许队员跨协会参加比赛的。所以题主的这个问题应该改成“同一个协会的运动员,可以去不同的协会参加比赛吗”。答主认为答案是否定的! 从体育竞赛组织的角度来讲,为了减少比赛的组织工作,保证竞赛结果的科学公正,通常要求同一竞赛项目的参赛人员来自同一国家或地区。

当然,不排除个别比赛由于名额限制等原因而允许跨协会参加。但像乒乓球羽毛球这样,世界范围内的高水平选手都聚集在一起参加的世乒赛、亚锦赛这样的大型赛事,肯定是不会发生参赛选手来自不同国家的情况的(男足等团队比赛除外)。

至于题主提到的王皓和韩国削球手李恩华的混双,那是世乒赛的特殊规定——由于当时中国香港队的黄镇宇/李玄旭在世乒赛中获得了混双的冠军,为了照顾东道主,世乒赛组委会特批了香港队的李恩华与大陆选手王皓的组合参 加决赛阶段的比赛。这个情况属于特殊个例,不能作为允许跨协会参赛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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