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发行费包括什么?
彩票发行费专项用于彩票发行销售活动支出,由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按照业务费、销售费用、彩票代销者的销售费用进行安排使用,主要包含以下四方面支出:
一是彩票发行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劳动工资性费用、业务费用、设备购置费等。劳动工资性费用主要包含在职人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奖金、津补贴、社会保障费等费用;业务费用主要包含市场推广费、宣传费、广告费、活动经费、咨询服务费、研发费、不可预见性费用以及管理费用等;设备购置费主要包含与彩票发行销售有关的房屋和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购置费。以上支出应当在彩票发行销售过程中实际发生,符合彩票发行销售工作需要以及国家有关规定,不得用于支付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作为公用经费和奖金、福利等。
二是彩票代销者的销售费用。彩票代销者的销售费用从彩票发行费中提取,专项用于支付给彩票代销者,作为销售彩票的报酬,可以有效调动彩票代销者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彩票市场发展。
三是彩票物流费用。主要包含彩票发行机构和彩票销售机构在彩票保管、储存、运输、销毁与回收等物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具体可以包含仓储费、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搬运费、包装费、保管费等费用,属于彩票发行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合理必要性费用。四是发行销售风险基金。发行销售风险基金专项用于防范和化解彩票发行销售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