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兑奖福利彩票?
中奖彩票是兑奖的唯一凭证。单注中奖金额超过一万元者须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凡参加电脑或者即开型福利彩票购买者,只要确认中奖,请在兑奖有效期内,持中奖彩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彩票销售机构或指定的地点兑奖。在兑奖有效期内,中奖者未兑奖的视为弃奖,弃奖奖金进入公益金。
彩票出售兑奖有效期内,电脑福利彩票为60个自然日,即开型福利彩票为30个自然日。自开奖之日起计算,并在彩票机构公告栏内公告。
有效兑奖期内的中奖彩票遗失,应到原购票所在地彩票机构声明遗失,由销售机构在指定媒体声明遗失后,原中奖彩票的兑奖权利免除他人侵犯。
如需他人代为兑付,需提供中奖者及代领者的有效证件。中奖者应当自开奖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具体以当地福利彩票机构公告为准)持中奖的有效彩票到指定的地点兑奖,过期不予兑付。
凡伪造、涂改、撕裂及由他人代售的电脑彩票验证不符者,不予兑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