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教育体育局公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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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学校或者教育局的公函和通知都是使用“xx市教育委员会”(或者地区、州等)加号码的印章,即所谓的“行政章”。但是自2014年国务院印发《节约能源战略行动规划(2013-2020 年)》开始,全国各省市区县都陆续组建了行政审批大厅或中心,推行网上审批办公,而教育部门也顺应改革建立了教育电子政务平台,所有文件都通过教育门户网站进行发布,并且大部分省份要求以电子公文的形式下发,所以学校的请示报告都要经过教育厅的电子政务平台,以教育厅办公室文件的形式下达到市县区各级教育部门,然后再由各区县转发到各学校。这样,以前的行政章就不需要再加盖了。 但是,一些原来就存在的线下办事窗口以及各县级单位没有建立电子政务平台的,仍然采用现场提交资料和审批的方式,这样的情况下就会存在盖行政章的情形。不过这种情况在逐渐减少。

目前,各地都在推广使用新版电子印章系统。所谓的新版电子印章系统,其实就是指除了传统的行政公章以外,增加了电子印章的功能,也就是电子签名。根据电子签名法规定,能够确定真实身份的签字才是有效签字,因此只要在网上能查到签发人的身份信息,确认签名的真实性,那么该签字就具有与手写签字一样的法律效力;反之,该签字就不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由于目前大多数字处理软件都可以导出带时间戳的电子文件,所以即便有人篡改了文件内容,把之前的文件删除,重新生成一份新的文件并篡改签名,但是原文件的版本信息是能查询到的,也就能确定该签发的文件不是最新的文件,文件被篡改的事实一目了然。

综上,现在普遍存在的情况是,上级机关发给我们单位的公文,可能是以前以纸质形式下达到我们单位的,这时可能会存在加盖行政印章的情形,但我们复文给下级单位时,一般情况下就不会加盖行政章了,而是改成加盖电子印章或者直接进行网上签发。当然,有些文件涉及保密的,无论是否通过网络发布还是以前纸质下发,均应当保密,不再公开,不能公开的话肯定也就谈不上让其他人获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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