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中什么叫手球?
规则是这样写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足球规则中关于“手”的定义是:除手臂自然下垂状态外的所有手臂运动(包括持球手臂和非持球手臂)都视为手或臂的动作; 所谓的手球犯规是指运动员在场上除了符合以上规则的“手/臂动作”之外还触到球的行为。所以楼主所问的“手球犯规”实际上就是“手/臂触球”犯规而不是楼上的几位所说的“用手接球”犯规(用手接球是犯规) 在19世纪初期人们还没有完全接受将手作为非正常的身体部位来判罚犯规的理念因此当时对这种“手/臂触球”并没有明确的判罚规定。只是当该行为影响比赛的正常进行而裁判又无法做出判定的时候才通过中断比赛来解决。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一种不成文的规定。 随着时代的进步这种不成文的约定俗成已经不能适应现代足球的节奏了。于是国际足联颁布了一系列新的条例来规范这类判罚。目前最新的判罚条款出现在2004年修订的国际足球竞赛规则里。
下面分别解释一下这些条文: 一、第10条: 定义 如果队员在对方队员触及球之前碰着球,此队员属故意手球。 二、第12条 球的整体在下列情况下算作越位: 当队员踢或触球的一刹那,他或其整个头部和颈项高于其他任何一队队员的最高点。 三、第13条 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时,不得因下列理由,企图以手指伸向球门内触球: a. 持球; b. 判断球的位置和去向; c. 调整姿势。 四、第16条 间接任意球的判罚如下: 直接任意球:如果队员故意违反上述十二条中的一条,则应判给他直接任意球; 如果守门员在持球时违反上述三条中的任何一条,也判给他直接任意球。 五、第17条 任意球的判罚如下: a. 对侵犯直接对抗中的对方的队员的队员判给任意球。 b. 如果队员故意违反下列两条中的任何一条,则应给对方球队判罚间接任意球: a. 当本方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踢直接或间接任意球时,对方队员不可以站位于罚球区内的任何地方。 b. 本方队员在对方罚球区内犯规,应判给对方队踢间接任意球。 六、第18条 球门区的犯规判罚如下: a. 对防守方的守门员在球门区的犯规判给直接任意球。 b. 对进攻方的队员在球门区的犯规判给间接任意球。 c. 如果守门员在对球没有控制且本方队员在罚球区内犯规,则应由对方队员在罚球区内主罚间接任意球。 d. 如果攻方队员在罚球区内犯规,则由守门员在罚球区外主罚间接任意球。 e. 守门员在罚球区内由于对方队员犯规获得的一次直接任意球判给罚球点球。 f. 如果守门员出于自己利益的原因,持球超过6秒钟,应被判罚间接任意球。